物业管理人员工装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工装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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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职责分工

(一)行政人事部:负责工装的整体控制及管理

(1)、负责组织工装统计及工装领用通知的发布;

(2)、部门上报工装制作需求的审核并参与工装款式核定;

(3)、部门工装日常管理的抽查;

(二)物管部:工装到货后,库管负责工装的验收入库,材料会计做好凭证,并按照申报数量为各部门发放工装、回收、保管应收回工装。

(二)其他各部门:

(1)、负责本部门工装的日常管理;

(2)、按照配备标准上报本部门的工装制作申请;

(3)、参与工装款式核定。

二、配备标准及使用年限

具体配备数量及使用年限:

(1)、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行政人事部、客服部等科室人员:制服1套;使用年限1年。

(2)、保安部:制服2套,包括帽子、外套、裤子、腰带、鞋、尼子大衣,冬季配发棉帽及棉大衣;使用年限2年。

(3)、工程部:制服2套、衬衣2件、绝缘鞋(特殊工种使用);使用年限2年。

(4)、保洁部:制服2套,使用年限2年。

三、新制作工装的押金收取办法

(1)、按照配备标准(具体工装价格以厂家实际价格为准),每人交纳工装成本价的30%,从当月工资中扣除,上交总公司财务。

(2)、工装的使用期满后,工装归个人所有,同时返还30%,工装使用期未满年限离职,工装进行折旧扣除相关费用,具体折旧计算方式如下。应承担金额计算公式如下:应承担金额=工装价款-(工装价款/可使用月份×已使用月份)工装价款:参见工装采购价格。可使用月份:参见工装使用年限规定,将使用年限换算到月。已使用月份=工装上交时间-工装领用时间,满15天按一个月计。

四、工装日常管理

(一)工装应专人负责,统一管理、调配,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调换、调配。

(二)新发放的工装各部门按照统一发放的记录格式进行及时、完整的登记。库管及材料会计做好记账凭证。

(三)因员工调入、调出而发生的工装流入、流出,项目间应及时交换信息,库管做好登记,以保证工装信息的准确性。

(四)离职员工应及时交回原岗位工装,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、可利用,若未上交工装或上交工装不整洁的,则承担该工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。公司库管或部门资产管理员在进行工装回收时,需逐一核查,对出现问题的,兑现应承担金额。

(五)配备后勤服装人员,辞职后工装带走,并承担未折旧完的工装价款,员工工装使用满一年(自发放之日至辞职之日满一年),工装即归个人所有,未满一年者,按照公式进行折旧。行政人事部在进行离职单内工装意见填写时,需将应承担金额核算准确,并签字确认。

(六)其他员工(保洁、安管、工程)辞职后,应交回原岗位工装,并保证工装干净整洁、可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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